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精神,水利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并通过逐级推荐,我办拟确定以下推荐个人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湖)长。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南充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科长 任永强
(二)优秀河(湖)长
阆中市老观镇党委书记、东河阆中段乡级河长 冯敏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期间如对所公示个人有异议,请于12月4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充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电话:0817-2229917)
南充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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