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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将加强河湖长制评价考核、激励问责
时间:2021-12-24 18:37:26   来源:
 

  12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就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相关情况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他透露,将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激励问责,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


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图片来源:国新网)

  魏山忠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河湖长的工作职责。一是组织领导,即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二是统筹协调,即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三是督导考核激励问责,即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五年来,各地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魏山忠说,一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一把手全部担任总河长,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召开河湖长会议,签发总河长令,带头巡查暗访,指导督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年均巡查河湖约700万人次,组织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开展破坏河湖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协调联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三是村级河湖长(含巡河员、护河员)守护河湖“最前哨”,也是“最后一公里”,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魏山忠指出,河湖长制实施5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河湖众多,很多历史遗留问题还需要逐步解决;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健康美丽幸福河湖的期盼相比,工作中也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图片来源:国新网)

  在五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审议通过,今年水利部印发《河湖长制履职规范(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总河长、省级河长湖长、市县级河长湖长、乡级河长湖长、村级河长湖长的主要任务、履职方式等。
  其中,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省级河湖长主要任务是牵头抓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重大政策。市、县级河湖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整治问题、督导检查等。乡、村级河湖长主要任务是巡河发现问题,劝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河湖日常管护等。
  魏山忠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督促各级河湖长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要求,进一步知责明职、履职尽责;针对目前各地党政领导换届的情况,加强河湖长培训,促进河湖长提升履职能力;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激励问责,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封面新闻)

 
编辑:h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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