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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检察院守护嘉陵江保护区生态功能 |
时间:2019-11-06 08:20:1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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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是长江重要支流,水生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是南充的母亲河。201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嘉陵江南充段设立了“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从小龙电站至风仪电站共计24公里河段,主要保护大鳍鱯、胭脂鱼、四川白甲等二十多种国家级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区内应设立保护区标志标识、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增殖放流保护水生动物等。
2019年初春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发现
上述保护区内有大量的渔民捕鱼
及市民垂钓现象
针对这类情况
高坪检察立即展开了调查
我们绝不容许
有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调查发现,沿江没有一处保护区标识标志,渔民和垂钓的市民无人知道所在河段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甚至沿江的河长也不知情。检察机关还发现,在保护区大肆捕鱼的40多艘渔船都有高坪区农业部门颁发的捕捞许可证,是“合法”捕鱼。有的捕捞许可证是2011年前已经颁发,在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后由高坪区农业部门继续年检;有的是在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后新颁发。此外,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高坪区对岸的顺庆区渔业主管部门也颁发了几十个捕捞许可证,渔民们每年向农业部门缴纳资源费,还从农业部门领取柴油补贴等。
2011年设立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时,嘉陵江南充段有常见鱼类100余种,主要鱼类57种。2018年,四川农业大学再次进行调查时,发现上述区域剩下主要鱼类仅19种,灭绝了38种,包含许多保护性鱼类,现存鱼类质量也严重下降。根据调查报告,重要保护鱼类灭绝,除河道采砂、水污染外,违法捕捞、过度捕捞也是重要原因。
为维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嘉陵江水生生态坏境,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向农业部门连续发出了五份检察建议书,要求被建议机关立即改正违法行政许可,取缔保护区内一切捕捞活动,向保护区内增殖放流有关鱼苗,设立保护区标志标识,向沿江群众宣传保护区有关知识,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鱼类三场。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进行了跟进监督,高坪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将结合长江中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彻底解决上述问题,计划2019年底,嘉陵江南充高坪段200多艘渔船全部上岸。同时,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还联合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向共管河段的渔政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截止发稿,保护区内已经实现禁止捕捞活动。
保护母亲河嘉陵江的生态环境
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我们也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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